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法律生效已经近6个月,不少消费者却在行使该权利时受挫。
当当网站截图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法律生效已经近6个月,不少消费者却在行使该权利时受挫。
广州的吴先生8月份在“当当自营”上购买“亚马逊kindle电子书阅读器” ,在吴先生使用过程中有无故重启现象,吴先生认为有质量问题,提交申请退货,但商家拒绝申请。
吴先生向BCP信用投诉中心反映,整个退货的过程比较有意思;商家刚开始答应可以退货,后来说不行,但是可以补给吴先生40元购物卷,再后来直接拒接,让吴先生找厂家去鉴定,出示有问题的证明,商家收到证明后,才能退货。
在这有意思的过程中吴先生认为当当网是欺骗消费者,各种手段忽悠,就是不给退货。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转交于被投诉网站,截止发稿前我们未接到当当网的回复,对于此事件本平台将继续关注。
最后中国商务信用平台提醒网友在网购时要注意:
为避免经济利益受损,使网购更安全更放心。请优先选择通过BCP信用认证的网站(可通过如下链接查询http://www.bcpcn.com),如遇到网络购物欺诈、服务质量不佳等问题,可随时登录ts.bcpcn.com进行投诉,也可拨打投诉咨询热线4006-400-312。(中国商务信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