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山西省将创建一批诚信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机构,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服务机构,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失信曝光、黄牌警告、建立黑名单、诫勉约谈、责令整改、吊销服务许可证等方式进行惩戒。
据介绍,目前大多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做到了诚信服务、规范经营,但有个别机构在经营中不够规范,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对此,我省将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教育培训、诚信制度建设、诚信评比和诚信典型宣传示范等诚信创建活动,实现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全覆盖”。今后,所有服务机构必须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单位证照、业务收费标准、服务流程、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不得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不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更不能提供虚假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作出虚假承诺等等。
此外,山西省还将在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诚信体系,在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之后,逐步在全省服务机构中推行服务等级制度,并对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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