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相关规定,经考核,市局对山东康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物业服务机构2014年第四季度的信用情况进行了信用记分。
3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情况。
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 (试行)》的相关规定,经考核,市局对山东康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物业服务机构2014年第四季度的信用情况进行了信用记分,对山东康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予以3-5分的信用加分;对济南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信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南嘉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舜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河豪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万厦居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6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予以310分的信用减分。其中济南和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嘉汇环球广场因为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或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交接、拒绝撤出物业服务项目被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