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记者从南宁市信用办获悉,《南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施行。中介机构信用考核评价将实行一年一评,评价不佳的或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1月15日,记者从南宁市信用办获悉,《南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施行。中介机构信用考核评价将实行一年一评,评价不佳的或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据悉,中介机构信用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当年被评为D级或者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的,列入中介机构诚信“黑名单”。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选择连续两次被列入中介机构诚信“黑名单”的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中介机构年度信用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提供社会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