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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简称“双公示”)的有关标准和工作程序,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性保障措施。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简称“双公示”)的有关标准和工作程序,为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性保障措施。
“双公示”的前提是全面梳理、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双公示”目录包含项目名称、行政决定部门、行政决定类别(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要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职能调整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动态调整。各地、各部门编制的目录,及时报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诚信江苏”网站公示,并与“信用中国”网站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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