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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虚假诉讼 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监督案件1583件

2019-09-12 09:14:03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坚持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向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9月10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江苏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情况。2017年至今年6月份,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583件,其中提出抗诉2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53件,提出检察建议213件,共涉及金额19.11亿元,移送犯罪线索236件291人。

办理了扬州某医院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刘某等人与某破产企业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当事人之间缺乏实质性对抗,多以调解方式结案;二是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亲属、朋友、同学等特殊关系;三是串案、窝案较多;四是有时会有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参与;五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司法机关难以发现。

针对虚假诉讼,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检察监督的多种手段,打好组合拳,实现“办理一案、多点开花”的局面。具体来说就是:对涉及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到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秩序中的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虚假诉讼当事人建议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处罚;对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并加强跟踪,以刑事打击提升监督质效。

检察机关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等的配合,通过整合司法资源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早在2013年6月,江苏省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就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为全省司法机关联合打击虚假诉讼提供了指导规范和有力武器。近年来,扬州、常州、连云港、镇江、苏州等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会签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文件。

省检察院去年至今年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民事行政审违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两个专项行动,将虚假诉讼和虚假仲裁列入监督重点。此外,江苏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开展了一些小专项,如:南通市检察机关2017年起部署开展“套路贷”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刑事案件牵连产权保护案件监督小专项活动,重点监督民间借贷、建筑施工、企业破产等领域涉案人员众多的“规模性造假”和扫黑除恶活动中的“套路贷”问题,共监督90件虚假诉讼,涉及金额高达3.09亿元。

坚持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向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目前,省院在全省范围内选出11类55个专业化办案组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其中就包括了徐州市院、南京浦口区院、扬中市院、启东市院、盐城亭湖区院5个虚假诉讼办案组,还有不少检察机关也建立了虚假诉讼办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