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产品公司在深圳经营市场数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年营业额节节攀升。因此公司有了上市的想法。在经历上市前期的一系列周密准备和报备工作后,公司IPO即将发行,但是在这个紧要关头,却被相关部门紧急叫停。
某农产品公司在深圳经营市场数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年营业额节节攀升。因此公司有了上市的想法。在经历上市前期的一系列周密准备和报备工作后,公司IPO即将发行,但是在这个紧要关头,却被相关部门紧急叫停。
叫停的理由让公司领导层意想不到,原来是公司有一块违法用地多年来未曾处理。尽管收到过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公司一直回避,让这项违法处罚变成了企业的信用污点。
最后,在配合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对该宗用地合法处理后,该公司的股票才得以顺利发行。而其中的损失,只能由公司自行承担。
解读:《条例》第五十四条把将当事人拒不履行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信息通知征信机构载入行为人信用记录变成了一项义务,对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和征信机构有约束。当事人拒不履行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因此成为信用污点。企业在申请上市发行股票时,必须提供无违法行为 记录证明。(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