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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加强监督集体用餐单位 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2013-11-13 12:48:07 来源: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知道到,对于包头和鄂尔多斯相继发作的食物中毒事件,为保证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谨防发作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呼和浩特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对校园食堂(含托幼组织)等团体用餐单位和大型聚餐承办单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知道到,对于包头和鄂尔多斯相继发作的食物中毒事件,为保证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谨防发作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呼和浩特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紧急通知,对校园食堂(含托幼组织)等团体用餐单位和大型聚餐承办单位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食药局将执行以校长为榜首职责人的校园食堂(含托幼组织)食物安全职责,需求校园实行监督查看职责,催促承包人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催促各类团体用餐单位和大型聚餐承办单位执行食物安全榜首职责人的职责,以及各项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自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冲击校园食堂(含托幼组织)等团体用餐单位和大型聚餐承办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禁止各类餐饮效劳单位收购、储存、运用亚硝酸盐。对有屡次告发记载或在查看中发现存在严峻食物安全隐患的校园食堂(含托幼组织)等团体用餐单位和大型聚餐承办单位,在依法查处的一起,要进行要点监管。(李丽 焦暄) 

(北方新报)